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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支部考核条例
发布时间:2008-09-22  浏览次数:

 

一、团支部书记职责

1、负责团支部全面工作,制定计划、总结,负责传达上级团委的精神和指示,及时向系团总支汇报情况。

2、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,督促检查支部大会决议的执行,在支部大会上汇报支部工作,并且组织团员讨论。

3、掌握团员、青年的工作、思想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,并及时研究处理。

4、同各个支委保持密切联系,督促帮助他们做好分管工作。

二、团支部组织委员职责

1、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工作。

2、了解培养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,研究发展新团员的工作。

3、掌握团员模范事迹和遵守团的纪律情况,建议支部委员会进行表扬、批评和处分。

4、负责团员管理,团员年度注册,团员统计,新团员编组、收缴团费,按转团员组织关系,超龄团员离团和分发团徽等工作。

三、团支部宣传委员职责

1、负责团员、青年教育工作,组织团内外青年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
2、组织上好团课和团员、青年的政治活动。

3、经常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,及时将思想教育中的情况、问题提交支委会讨论,并及时反映给团委。

4、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,如报告会、主题会、文艺阅读、参观、电影、学习经验交流会等。

5、负责办好墙报等宣传阅读阵地,组织阅读团内刊物,积极向团的刊物投稿。

 

 共青团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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